English

文化部命名一、二、三级图书馆

1999-10-09 来源:光明日报 苗家生 我有话说

本报沈阳10月8日电文化部今天在沈阳召开的全国公共图书馆第二次评估定级工作总结会议上,对全国1551个公共图书馆分别命名为一、二、三级图书馆,颁发了标牌和证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进一步促进图书馆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文化部于1997年至1998年在全国开展了第二次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的评估定级工作。依据图书馆定级标准,文化部命名上海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沈阳市图书馆等215个图书馆为“一级图书馆”,命名山西省图书馆等581个图书馆为“二级图书馆”,命名天津市大港区图书馆等755个图书馆为“三级图书馆”。这次评估定级的结果表明,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处于稳步发展的态势。与1994年第一次评估结果相比,在标准提高的条件下,上等级图书馆数量仍有较大增长,仅一级图书馆就从77个增加到215个。此次评估,达标图书馆的综合条件与办馆效益都达到了新的水平,扩大了上等级图书馆的普及面,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等级图书馆比例达到参评馆的70%以上,其中北京、天津、上海三地的参评馆全部上了等级。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